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是培育国民经济新增长点、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产业竞争力的重大举措,是发展创新型经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内在需求。
近年来,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保持平稳快速增长,占GDP比重稳步上升,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以北京为例,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达4400余家,营业收入合计超过1万亿元。尽管如此,与发达国家相比,文化及相关产业占我国GDP的比重仍处于较低水平,有必要多措并举,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环境。笔者认为应当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文化及相关产业的财税扶持。
提高立法层级,是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应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平台,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共服务平台的桥梁作用,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共同参与、协调联动的服务体系,就文化创意企业出现的共性难题开展调研。以整个产业链盈利模式作为研究对象,税务、工商、财政等相关部门联合制定符合客观需求的财税政策,提高文化创意产业优惠政策的立法层级,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行业标准,是推动文化创意产业规范发展的重要保障。一方面,把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布局与优化区域空间格局相统一,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调结构、转方式,提升经济竞争力,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化结构政策设计,扶持创新和文化科技发展,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产业规划中应规范文化创意产业的行业标准,并与统计行业标准口径相统一,适时淘汰一些不再适合继续鼓励的文化创意企业,同时明确一些技术先进型企业的定位,如对新兴电子商务企业,可考虑以更包容的态度将其纳入文化创意产业范围。
提高财政支持政策的针对性,是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国际实践表明,高效的文化创意产业政策,可以引导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方向,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为文化市场的稳定和繁荣提供保障。因此,制定产业政策应立足于弥补市场缺陷,有效配置资源,制定分行业、分地区的文化创意产业政策体系。借鉴国外经验,对于非营利性产业,应以财政投入为主,对于营利性产业,应以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为主。
对文创产业的财税扶持,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财政支持政策,拓宽支持的产业行业范围,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对鼓励类企业要给予长期的税收优惠,比如企业所得税税率可比照高新技术产业降为15%。对从事技术含量高的文化创意产业企业和个人不仅可享受所得税优惠,还可给予楼宇、厂房租金的减免或补贴。同时,鼓励企业设立与技术开发、创意研发相关的准备金制度,可以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研发准备金,用于相关项目的技术开发、技术培训、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等,并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