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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要经得起“回头看” 作者:管理员 更新时间:2018-09-05 点击次数:450

生态环保要经得起“回头看”

杨成 夏晓伦 《 人民周刊 》(2018年第12期

    最近,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动真格的,成果令人吃惊。

    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截至6月25日,从5月30日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进驻黑龙江开始,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已通报32起环境违法问题,所进驻的10个省区无一幸免,而通报结果更是令人大跌眼镜、触目惊心。其中,河南省被通报6起,江西省被通报5起,成为本次“回头看”过程中违法违规问题高发的重灾区。

    地方政府不作为、乱作为

    从此次“回头看”通报的问题来看,“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

    “云南省昭通市至今尚未建成规范化垃圾处理设施,这在全国地级市极为少见。”生态环境部在对云南昭通的通报中使用了极其严厉的词语。早在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有群众投诉:昭通市垃圾处理站将生活垃圾运到昭阳区旧圃镇三善堂村、黑营村煤矿开采后形成的矿坑中,时间长达十余年。

    该投诉被转办后,昭通市政府承认,这一垃圾堆场作为临时垃圾处理场所,未经规范设计和建设,也无相关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渗滤液防渗工艺,确实存在环境污染,并承诺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整改。

    然而两年过去了,上述问题依然没有解决。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昭通市承诺的举措均未能如期实现,存在明显敷衍整改问题。焚烧发电项目至今尚未开工,水泥窑协同处置直至2018年5月21日督察组进驻前才正式启动实施;卡子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虽然于2017年12月建成投运,但设计日处理能力仅为110吨,远不能满足昭通市每天产生400多吨垃圾的需要,且未同步建成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

    还有一个触目惊心的例子发生在内蒙古。6月6日17时,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内蒙古“回头看”举报电话开通。到6月7日12时,在不到一天的时间里,32件有效举报电话中有两件反映了同一家企业的问题: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西沟门移民新村木器加工厂喷漆味道浓重,噪声污染严重,而且没有任何环评手续。

    早在2016年环保督察组进驻内蒙古期间就收到对该木器加工厂的举报,当时该厂已取缔,但两个月以后重新开工,并逐渐扩大生产规模。举报人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一直未得到解决,上周该厂已暂时停产,规避检查。

    最后经过调查,这家工厂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中被举报、被查封之后,根本没停产。最近停产一周,也是为了“迎接”督察组。“这正是应付整改、敷衍整改的典型做法。”中央环保督察组如此评价。

    对此,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邓海峰首先从政府层面进行了剖析:第一,在生态文明建设由理念到行动的转化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存在着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情况;第二,有些政府官员尚未意识到中央执行环保政策的决心,以环境为代价获得经济利益的侥幸心理依然存在;第三,在客观层面,一些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编制、执法能力与物资保障等方面还存在相对滞后的现象。

    弄虚作假应付督察组

    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就曾明确指出:河南全省沿黄河有5处国家级和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均不同程度存在生态破坏问题。由此,河南省督察整改方案承诺:要全面排查沿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破坏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然而,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下沉三门峡市期间,对三门峡境内的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现场抽查。抽查却发现:一些整改措施和工作部署成为纸上谈兵,有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有意放任纵容,甚至在现场督察中出现指东向西、欺瞒编造、干扰调查的情况,情节恶劣。

    对于三门峡的通报,则再现了部分政府工作人员欺瞒编造的场景:当督察人员询问养殖规模和粪便处理情况时,当地政府一位负责人看似协助,实则抢在企业人员回答前欺瞒谎报生猪存栏量;另外一名负责人用方言“指导”督察人员找来的企业工作人员,企图错误引导督察人员的检查路线,直到严肃警告后方才停止。

    个别地方政府弄虚作假、欺瞒督察组并非个例。在江西,崇仁县政府于2018年6月7日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关于“崇仁县三山乡长仁砖厂废气直排”的群众举报转办件后,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专程到现场开展调查处理。2018年6月8日县环保局对长仁砖厂开展了执法检查,并依法作出“立即停产整改”和“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在没有对该砖厂关停到位的情况下,崇仁县政府于6月12日上报材料明确:目前长仁砖厂已关闭停产,这与实际情况不符。经抚州市环保局指出问题后,崇仁县于2018年6月13日再次上报材料明确,已停止生产,县环保局已将这一情况反馈至信访人,信访人对处理意见表示满意。

    但根据调查,长仁砖厂实际于2018年6月14日至15日才实施停产整改措施,崇仁县政府上报内容仍与实际情况不符。特别是转办件中没有信访举报人相关信息,县环保局无法直接向信访举报人反馈,上报情况明显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

    违法企业屡禁不止

    6月3日,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刚刚进驻宁夏回族自治区,就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反映“宁夏宇光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光能源’)白天停产,晚上生产,环保设施未运行,污染物直接排入大气污染环境”。

    督察组按程序转交自治区办理,中卫市接到转办件后,很快回复督察组并在媒体公开办理结果,称群众举报属实。收到转办件后,市环保局会同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立即到现场进行核查,6月5日市委主要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现场督办,要求企业加快整改进度,整改未完成、未到位不得恢复生产。

    为了核实整改情况,督察组结合下沉督察于6月15日下午对宇光能源进行了暗访,发现企业正在生产。于是6月16日,督察组对宇光能源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长期违法生产,环境问题突出。

    更令人不解的是,2017年9月以来,中卫市环保局曾先后4次叫停宇光能源违法生产行为并予以处罚,此次“回头看”转办群众举报后,中卫市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督办后,该企业依然我行我素。企业胆大妄为的背后,暴露的则是监管的软弱无力。

    顶风作案的官员要依法问责,不能带病提拔。地方官员不能当太平官,面对环境问题不作为。

    此前,一则中纪委的通报在网络上流传。这则通报曝光了6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涉及天津、河北、江苏、安徽、重庆和甘肃六省市,被通报人数达40多人。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中央纪委首次就该领域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也正是在此次通报之后,中央启动了第一轮的环保督察“回头看”。在发现上述环境违法问题后,各环保督察组均在第一时间约谈了当地的党政负责人,并表示还将根据要求,进一步核实问题、调查取证,依法依规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同时,为了确保环保督察的高压态势,打好防治污染攻坚战,中央纪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组也于近日公布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作风纪律监督举报方式。纪检组表示,如发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生态环境部专项攻坚执法行动的工作人员,存在违反相关纪律规定情形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方面的问题,请向中央纪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组和生态环境部直属机关纪委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