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文化创意与数字经济时代的生活方式构建”平行分论坛上,新华网董事长、总裁田舒斌表示,在数字时代的背景下,当下所有与文化关联的领域实际上都面临着新的课题,我们看待问题的逻辑起点和最终达成效果的终点和过去的时代明显不同。因为互联网对文化形态、对经济形态乃至对我们每个人日常生活细节的影响都是无与伦比的。文化事业的发展如果不把这些变化考虑进来,就有可能脱离这个时代。
田舒斌建议从事文化事业或文化产业的机构和人员要从以下三个趋势来把握数字时代的发展方向。他认为,第一,要想把握消费升级的新态势,首先要更好地满足数字时代的文化需要。当前,消费升级已经是显而易见的事实,文化消费同样到了亟需提升的重要阶段。在与参会文化专家学者的交流中能够清晰地感受到,他们已经考虑到如何通过数字化的形式进行创作,并通过互联网与受众进行有效的交流。数字时代下,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愈发显现出个性化、多样化、层次性的新特征,只有对这一变化掌握清楚、理解透彻,才能针对性地提升高质量文化供给,不断增强人们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第二,只有构建文化生产的新方式,才能更好地激活数字时代的文艺创作。这些年网络文学盛行,一方面拓展了文艺创作的空间,丰富了题材与表达,也通过影视改编构建了新的产业生态;但另一方面良莠不齐、泥沙俱下的问题也很突出。这就需要我们下功夫来解决,既要推动传统的文艺机构和文艺工作者的互联网化转型,拥有更大的数字化平台和空间,又要发挥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文艺平台的积极作用,共同构建文化生产的新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够推出更多、更好、更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精神文化需求的优秀作品。
第三,只有培育文化产业的新业态,才能更好地推动数字时代的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繁荣发展需要文化产业的推动,以产业提升促进文艺作品的创作和文化价值的释放。2012年至今,中国的文化产业总产值从不到4万亿攀升到10万亿,发展速度惊人。其中特别要提到的是基于数字化技术和互联网平台的新型文化服务业态,其发展可以用“日新日异”来形容,已经成为文化产业的新增长级。这些新业态不仅已经成为90后、00后文化消费的隐型冠军,在六七十年代人群的文化消费中也占据着越来越重的分量。前沿技术推动业态创新,让我们对文化产业的未来充满期待。